番茄小说 > 见血封侯 > 第66章 客栈三结义

此刻的孙枫,已经来到了通州的地界。最快更新小说就来Www.BiquGe77.NeT

由于他坐着祥和金蛛一路狂奔实在是太过扎眼,距离通州还有三百米距离时,孙枫为了低调起见,便将祥和金蛛收回了自己的遁空神戒,一个人徒步走入了通州。

因前任太守刘遮丑之死,对通州的打击非常大,通州的百姓们过了几天穷酸日子。后来,新任太守走马上任,通州的现状改善了一段时间,可还是会有一些乞丐和小混混在通州城内四处乞讨作恶。

孙枫的身材高大,进入通州后就发现自己沿路被很多人用了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

他们不是没见过高大帅气的小伙子,只是以为他和通州本地的那些乞丐、小混混们是一伙儿的,才用这种眼神看着他。

孙枫走了差不多一公里的路,正准备进一家客栈打尖儿,便看到了门外的一位小二。

他上前问起小二:“嗯?小二,我且问你,你们通州的人是不是有病啊?我脸上有字儿吗?为什么要用这种怪异的眼神看我?”

小二见过的客人比孙枫这十五年来遇到的都多,听到他这么问,就知道他不是本地人。

小二露出一脸谄媚的笑:“哟~客官您来了。客官勿怪啊,真不是我们通州的百姓脑子有病才这么看您,实在是您太高大威猛了,与我们通州本地的地痞流氓、小混混和乞丐们身上散发的气质有些相似,所以他们会这么看您,应该也是打从心眼儿里恐惧您的威风而已。”

孙枫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并不责怪这位小二将自己和那些腌臜泼皮相提并论。

“原来如此,看来你们通州的地痞流氓、小混混和乞丐们还算是你们本地的一种特产喽。那,你们的太守大人难道不派捕头去抓捕他们吗?让他们这么扰乱治安,朝廷若是下来了人去查,你们太守大人难道不会有失察之祸吗?”

小二呵呵一笑,替孙枫解答了他心中的疑惑:“嗐,客官这您就有所不知了。如今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各方势力纷纷举旗造反,各路诸侯拥兵自重,搞得民不聊生,大家能活下来就不错了。在外忧内患如此严重的局势下,哪国皇帝会傻到为了这么点儿破事,派人去惩治我们这个小地方的大人?因此,大家也就都习惯了,客官我劝您还是别管闲事了,您要来点儿什么吃食?”

“一壶茶,一盘花生米,再上一盘酱牛肉就好。”孙枫回答的语气十分平淡。

小二听到后,连忙朝着伙房的位置喊了一声:“得嘞,客官请入座!稍等片刻,准备一盘酱牛肉——!”

后面,小二便去忙活了。不一会儿,一壶茶、一盘花生米加一盘酱牛肉就给孙枫上齐了。

孙枫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正要动筷子,就看到了一位背着双枪、左手抱着一个瓷罐的少年。

少年的年龄看起来并不大,应该比自己小上三岁左右,身高一米七六,穿着一袭红色服饰,不太像是燕国的服饰,倒像是大宋那边的百姓才会穿的服饰。

值得让孙枫注意的是,他的那双眼睛和眼神。孙枫从这位少年的眼神中看出那分明是失去了至亲之人的一种仇恨眼神。压根就不用问,孙枫就知道这位少年应该和自己一样也是刚刚失去身边人的可怜人。只不过,孙枫没有潘浩宇那种五官通明的体质,看不穿这位少年究竟失去了至亲还是失去了什么让自己在乎的人。

这位少年站在这家客栈外,嘴里喃喃自语:“娘,我已经走出了大宋。迟早有一天我会为您亲手报仇,娘,我向您保证!最多十年时间,我一定会让那家伙付出血的代价!”

说完之后,少年便将瓷罐放在了自己的包袱中,背着双枪走进了这家客栈。

看到这儿,孙枫对他的背景有些困惑。从衣着来看,这少年并不是穷人,怎么会连个储物戒指都没有?

这年头儿,谁还用包袱这种土掉渣儿的方式储存自己随身的物品?少年进来之后先去柜台付了点儿银子,住进了地字号乙房。将那个放着瓷罐的包袱放置在了房内,然后就背着自己的双枪,出来吃饭了。

他只点了一盘咸菜和一碗米饭就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孙枫觉得他有点儿意思,有银子住地字号乙房,却没银子点酱牛肉?随后,孙枫招来小二,要求和他拼个桌,又点了两盘酱牛肉。

孙枫拿着两盘酱牛肉来到了这位少年所在的桌子,主动与他打了一声招呼。

“兄弟,幸会!我观察你有段时间了,想结识一下你,怕你吃不饱又给你点了两盘酱牛肉,不知兄弟你尊姓大名?”

少年看到孙枫拿着两盘酱牛肉走进来,抬头看了一眼孙枫,却被他的惊世容貌所震惊。

“信阳何晓风,今年十三岁,多谢兄台的厚恩,那我就不客气了。兄台,你叫什么名字啊,你年龄多大了?哇塞塞,兄台你长得好高!真……帅啊!比我都帅,嘿嘿嘿~”

在这兵荒马乱的年头儿,也就大宋人说话这么文雅,对兄弟的叫法与其他国家不一样。

在他们国家兄弟不叫兄弟,而是叫兄台。

孙枫说起来还是第一次与大宋人接触,想不到会这么文雅。可他也不是第一次被人说帅,自己早就都习惯了。

在苦笑一声后,孙枫回应了他:“呵呵,低调低调。我乃燕都孙枫,今年十五岁。这样算来,我该叫你一声弟弟吧?”

何晓风对孙枫点了点头,之后就用出了他们大宋才会使用的礼节,对孙枫行了一礼。

“是啊!那,兄长在上,受弟弟一拜。”

孙枫扶起何晓风对他说:“今日萍水相逢也是一种缘分,哥哥刚才看到你的时候,其实就有很多疑惑。不知,弟弟可有时间替哥哥解惑?”

何晓风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让孙枫尽管说出他心中的疑惑。

“兄长,您不必如此客气,请讲。”

孙枫实在是对他抱着的那个瓷罐感兴趣,按这片大陆各个区域的民间故事中所说,亲人死后都要马上下葬,不会有人拿着亲人的骨灰在大街上乱跑。

那何晓风手里的瓷罐内若不是骨灰,那又会是什么东西呢?

孙枫直接就问出了那个瓷罐和他进来前嘟囔的那三句话是什么意思:“我看你进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瓷罐,好像又说什么走出大宋、报仇的事情,不知道弟弟方不方便透露?若是哥哥能帮上的忙,哥哥一定会义不容辞地帮你。”

何晓风不是很信任萍水相逢的孙枫,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半真半假。

“好,这倒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不瞒哥哥,我出生在一个武将世家,瓷罐内是我娘给我做的牛肉脯,因我父亲在战场不幸战亡,朝廷一道圣旨就将怒火发泄到了我家。我昨日刚走出大宋的境内,此次来到燕国只为参加打擂。我也的确是带着报仇目的而来,我娘为了掩护我逃出信阳,不幸被小广王所害,所以我一定要成为一代将帅替我娘讨回公道!”

孙枫知道何晓风没和自己说实话,既然他不信任自己,自己也就懒得去拆穿他了。

“哦,是这样啊。牛肉脯?那不就是牛肉干吗?你们大宋真有意思,都民不聊生了还顾着内斗啊?呵呵呵。你这么年轻打什么擂,我怎么不知道我们大燕最近还有擂台比武?”

何晓风看到孙枫身上一尘不染的样子,就知道他应该也是今日才抵达通州。

既然他问起此事,何晓风便一五一十地将事情的经过都告诉了他:“昨日我刚打算去投奔远方一位亲戚,在你们大燕雄州的城门口看到了一则告示,说是你们大燕的平寇王吴康,奉旨在通州摆武设擂,诚邀天下英雄前来通州选举出四方将帅去大漠扫平匈奴。我觉得这是个扬名立万、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就直接朝着你们通州这边来了。”

听完这些话,孙枫微微皱起了眉,看到他吃饭都背着那两把枪,问起了他这两柄兵器的来由。

“那你这两把枪又有什么讲究?为什么背着,不用储物戒指存起来?”

没曾想,何晓风的一个反问让孙枫感受到了什么是文化差距:“我这两把长枪,各长六丈,一把叫血翎,另一把叫饮煞。哎,孙大哥,什么是储物戒指?”

说着,何晓风就从背后亮出了这两把枪的真面目。

血翎的枪身呈现出了一抹紫色,枪刃却是一抹鲜红色,上面枪刃的锋芒依然可见,此乃何晓风之母生前所用,在临死之际交予他使用;而饮煞是一柄双枪头的长枪,枪刃是血红色,枪身凄白如雪,是他自己所用的一把枪。

面对何晓风提出的这个问题,孙枫露出了震惊的表情:“啊?你连储物戒指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功法、储物戒指、力量和气息、超神器、至宝、神花仙草、丹药、炼丹、炉鼎这些名称,在大燕境内虽然算不上人人皆知,但只要是修炼之人应该都有所耳闻,或是拥有一两件至宝,就算这些修炼之人手中没有至宝,应该也有与自身契约的灵宠。

可对于文化常年闭塞的大唐、大宋、大梁、大秦、楚国、韩国、赵国、魏国、齐国、蜀国、吴国、东汉和西汉,这些燕国子民多多少少都知道的名称,对他们这些国家的子民们来说,简直就是天书一样的词汇。甚至,连每一位修炼之人都会去修炼的玄脉,这种最基本的东西也很少有人能开启,就更别说是什么珍稀的体质或是特殊的瞳力了,那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神仙的能力。即

便真的有,那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全国上下都找不出十个人。何晓风作为第一位走出大宋境内来到燕国的子民,听到这种词汇,简直就像是远古猿人刚知道这个世界还有火种一般,眼神之中对储物戒指充满了好奇。

“是啊,我们大宋从来都没有这种东西……哇!这就是储物戒指吗?好神奇啊,是怎么变出来的,孙大哥你能教我吗?”

孙枫很随意地用自身气息激发了自己手指上的遁空神戒,就变出了块儿一两银子的银锭。

看到银锭还能这么变出来,何晓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银锭他当然认识,尽管各个国家之间流通的货币不尽相同。

可银锭作为日常货币,几乎每个国家都会用银锭来购买日常所需。

何晓风用一种求知的眼神看向孙枫,想让他教教自己怎么变出这玩意儿。

可孙枫此时对大宋的文化简直是无语了,怪不得外面的人都说大宋整个国家的子民只懂舞文弄墨、吟诗作对、琴棋书画。

他们整个国家对于战场作战的战术和布阵方面并没有过深的了解,这也难怪何晓风他爹会战败被皇帝下旨降罪。

人家敌军都开始用杀伤性特别大的超神器,与大宋将帅们作战了,结果大宋将帅们还用一些没什么特殊能力的冷兵器和以前用过的孙子兵法与对面装备精良的大将战斗,他们大宋不败才怪啊!

孙枫看着年纪尚小的何晓风露出这种求知眼神,心里有点儿难受。

不忍心告诉他,是因为你们大宋从一开始的起跑线,就在战斗方面输给了其他的国家。

他尽量用最温柔的语气对何晓风说:“你别叫我孙大哥,叫我枫哥或是孙哥都行。至于这东西要怎么变出来,将自己体内的力量和气息输入其中就行了啊,你身上是不是没有力量和气息啊?”

何晓风憋红了脸想释放出一点儿力量和气息,结果憋了半天就蹦出了个响屁。一脸尴尬的他,只好放弃释放力量和气息的想法,对孙枫摇了摇头。

“好像没有,这是什么东西啊,是气功吗?”

孙枫看他蹦出了个屁,放声大笑了起来。

笑了一会儿后,他的语气就变得严肃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哈,稍微有点儿沾亲带故。严格来说就是修炼者都会修炼的一种力量。伴随我们每个人体内这种力量的提升,战斗力也会有所提升。战斗力只要提升就能使用更强的招式了啊,像我们修炼者所学的功法、残卷、拳法、腿法或是腾云驾雾都离不开这种力量,只不过伴随有些人特殊的体质,所修炼的功法或力量都有所不同而已。”

就在何晓风听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出现在了这家客栈的柜台。

那是一位身材足有两米一的壮汉,浑身的腱子肉即便隔着衣服都能清晰可见,皮肤黝黑,留着一头短发。

壮汉背着一把巨剑,怒目圆睁地瞪着眼前的小二,声称要在这家客栈住店。

“小二,洒家要住店,你这儿可还有闲置的客房?”

小二露出一脸歉意,对这位壮汉说:“抱歉客官,本店客满了,还请移步去别处投宿吧。”

谁曾料到,这位壮汉一听小二说客满了,一手抓在小二了衣领,将他略显瘦弱的身体从柜台中抓了起来,一脸暴怒地问出口。

“什么?客满了?”

小二哪见过力量如此之大的客人,被他一手抓起来后,浑身都吓得腿软了。

小二只好惊恐地回应了这位壮汉:“客官请放手,本店确实客满了。”

壮汉非常不乐意,后果十分严重。他怒目圆睁地盯着他,为难了一脸惊恐的小二。

“洒家不管!呀啊啊啊——!今日洒家就要住在这儿,不走了!你若不给洒家腾出一间房,休怪洒家今日将你们这客栈拆了!!!”

正在客栈吃饭的客人们一听这位壮汉的声音,吓得一个个连饭钱都没付就跑出了客栈,生怕这位壮汉拆客栈的动静太大会误伤自己。

“快走!大事不好了……!”

就在这时,正在伙房忙活的客栈老板,听到柜台传来的吵闹声,赶忙从后面走出。

看到一位壮汉一手抓起了自己客栈内的伙计,上前对这位壮汉歉然一笑。

“好汉请您手下留情,不要为难我们这小本生意。”

壮汉一听这位老板竟然不给自己面子,将小二一把放下,将目光转向了这位客栈老板。

眼看这位壮汉就要一手抓起客栈老板,一直在坐着看戏的孙枫与何晓风都眉头紧皱。孙枫本想出手救下客栈老板,何晓风已经一个箭步冲出,手持双枪便对这位壮汉出手了。

只见,他身影一闪,双枪就已经架在了这位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壮汉头颅处。

孙枫则是一脚踢飞了在桌子上的一盏茶壶,砸到了这位壮汉的右手,令他右手吃痛。

壮汉强忍疼痛,怒吼出声:“是谁敢砸洒家,放肆——!呀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