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一出来,网友们终于不再乱说了,因为那些着急想做咨询的人已经开始在评论区发自己的案件了。看小说就到WwW.BiQuGe77.NEt
密密麻麻的案子发出来,周云随口开始了点评。
“我看看啊,还挺多的,这位网名叫‘寻常一生’的网友说,自己是销售,公司施行末位逃脱制是吧,然后以你不能胜任岗位为由进行了辞退。”
“这个我觉得很多人都应该知道的,算是目前劳动纠纷行业里的常识了,佳宁,你来说说,末位淘汰制下能直接辞退人吗?”
旁边的孙佳宁脸上带着职业笑容开口道:“首先明确一点,绩效排在最后并不代表就能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以及《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规定内容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
“所以规定其实是说是否胜任工作而不是说绩效是否排在最后一位,就算你在考核中拿到了最后一名,那也不代表你就是不胜任工作了。”
“而且直接辞退更是违法,因为必须得经过调岗或者培训的前置程序之后,依然不胜任工作,这个时候才能辞退。”
“《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在被告,而不是你。”
孙佳宁一口气把这些说完,眼瞅着评论区那个人好像没说话,周云在旁边开口道:“孙律师的意思就是,你可以直接去仲裁。”
“证据方面,公司名字,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劳动合同,公司给你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就已经够了。”
“仲裁的理由写两个,第一是依旧胜任工作,第二没有给你调岗或者培训,基本上没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