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单单是这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就有点太多了,多的让林大风很肉疼。看小说就来m.BiQugE77.NET

这年头开公司的人可以说真的是千奇百怪,什么样的奇葩都有。

比如林大风这样的,他始终认为公司这个平台才是最重要的,你们这些销售都是依靠公司的。

实务中有没有这种情况,当然有了,有的公司把销冠捧得很高,有的公司则是看到有人销售业绩特别高的时候就开始卡提成了。

有人销售业绩好,那更应该痛痛快快的发放提成,但就是有老板不舍的这个钱,提成卡着不给。

这才是现实生活。

周云自然不知道对方也要起诉,他现在已经到了利州市千城区法院,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倒是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样子,接收了材料后看了看便想让周云给签个名……

名气就是这样,虽然在网上看的话感觉好多都是黑粉,好多人都恨不得他周某人去死。

但是在现实中感觉又是另一种情况,走到哪都好像有粉丝,有支持者。

而且这些支持者做什么的都有,比如法院的这些。

周云现在已经发现了不少法院的粉丝,这让他还是感觉很欣慰的,自己之前的那些事没有白做。

不过这个签名肯定是不能给的,周某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给人签名的,他认为没有必要。

案件材料收下,周云转身离开,他还真的很好奇,法院这边会怎么判呢?

指导案例这个东西毕竟是法院搞出来的,人家仲裁院自然是可以不听你法院的,不是说你法院让怎么判就怎么判,人家也是有自主权的。

之前不是就有过案例嘛,某法官上班路上骑车摔伤了,然后想确认工伤,但是当地的人社部门不同意。

那你说法官懂不懂法,肯定懂法的,但是人家人社部门认定不是工伤,他能做的也只有向法院起诉。

所以其实怎么说呢,我们普通人在生活中最重要的就是祛魅,法律工作者确实懂法,但也不要觉得那就怎么样了。

法律这个东西争议性是很大的,实务中是一个观点,法考中是另一个观点,理论界可能还有多个观点。

其中的一些观点都是隔壁本子国还有德国等国家的观点被法学家们搬运回来的,有的被应用到了实务中,有的则水土不服。

法律没有那么高大上,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用,都可以去学习去理解。

周云一路回了酒店,接下来就是继续等着了,他顺便再逛逛这边。

结果刚到下午,律所那边来了电话,是律所一个合伙人打过来的。

“主任,嗯又有一个案子了,是个比较特殊的案子,对方给的价特别高,就想让您出手……”

周云在大概听了听案件情况后便直接道:“这案子我出手也没用,那个嫌疑人基本上死定了。”

“老霍啊,这种案子就不用给我了,哪怕出钱再高也不行,我现在都已经被挂上了喜欢送人进去的牌子,总不能再挂一个喜欢送人下去的牌子吧。”

“就这样,看看所里其他人能不能接,不能就算了。”